协助雄安新区对相关条例草案出具修改建议
2021年2月24日,协助雄安新区对《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(草案)》进行了法律审查工作,大量查阅了相关的法律法规,围绕条例(草案)的合法合规性、合理性、准确性等方面,综合部门人员研讨意见,出具相关反馈意见,共提出6条修改建议。此条例已于2021年11月23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,于2021年11月29日公布,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。
2021年8月26日,协助雄安新区对《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(草案)》进行了法律审查工作,围绕条例(草案)的合法合规性、准确性、合理性及可操作性,查阅法律法律等相关规定,对条例(草案)出具相关反馈意见。此条例已于2021年9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,于2021年12月31日公布,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。
2021年10月22日,协助雄安新区对《河北省公路条例(草案)》进行法律审查工作,围绕合法性、合理性、规范性及可操作性等原则,组建专门队伍进行研讨,查阅法律、法规等相关规定,对此条例(草案)出具了反馈意见,共提出8条修改意见。此条例已于2021年11月23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通过,于2021年12月13日公布,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。